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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美国有人对大疆下黑手了,事情很不简单) ( [0 [1 u" u x( t, s;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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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x% l2 W" l8 u5 ~大疆无人机 资料图% e+ v8 f; Y4 v1 L- B2 Z- E! n! O% B
(一)( P6 H* o0 }# M. Q3 L5 `
全球无人机哪家强?
1 J% x. x9 j: \8 Y1 W- c$ d毫无疑问是大疆!6 s" o5 I( B$ [: J, W( M
在民用无人机领域,中国走在世界的前列;而大疆,则走在中国和世界的最前列。: [7 p! H$ j" r+ i* s
但就是这样的领军企业,美国有人最近下了黑手。
5 Q$ h9 U# D3 j7 c还不是我们熟悉的长臂管辖,而是更狡诈的专利手段。. k3 @& R' x" i6 s; B
今年4月21日,美国德克萨斯州韦科市联邦陪审团作出裁定,大疆生产的无人机,侵害了美国德事隆(extron Innovations)公司的两项专利,需赔偿2.79亿美元(约合20亿元人民币)。3 r- d0 A6 x! k5 f
一把,就是20个亿人民币。/ C. z! S; F! Y8 [ T. ?. G% P, S2 r
够狠吧!( ^; z6 @3 u3 y" t) X l9 |
但这还不是全部,据悉还有几项专利官司在酝酿中,不排除又是同样的套路,同样的结果。
8 |. h5 N* B$ M9 C5 p2 a. _德事隆是谁?
4 I9 c3 _" U% P* j" v( E做到世界第一的大疆,真剽窃了德事隆的专利了吗?7 d: d5 a' c- o: @% L/ J! x
事情真没有那么简单。
6 z1 d4 @$ H, @3 H看德事隆自己的材料,这是一家市值117亿美元的多产业集团公司,旗下33,000多员工遍布全球,在中国也有不少业务。
: d9 c4 C" u6 W说起来,德事隆1923年在美国以消费纺织品起家,后来通过各种收购,建立了多产业集团企业。1960年,德事隆以3200万美元,收购财务陷入困境贝尔直升机公司(Bell Helicopter),转型成为一个军工企业。% O6 L) q# h7 c5 f1 b# h) H7 `
请记住,这是一个多元化跨国企业,但主要产品是军工。
7 B3 u0 @* R6 |* X: n这次诉讼的两项专利,一项是德事隆公司2004年申请,并在2011年被批准的“远程跟踪控制技术”(专利号US8,014,909);另一项是德事隆公司2011年提出申请,并在2015年被批准“飞机自动悬停控制技术”(专利号US9,162,752)。
+ R( e1 m! J. ^# y" h9 c2 X0 ^- H据悉,2019年,德事隆还曾联系大疆,有意将相关专利出售给大疆,但大疆认为,自己早就有了自主研发的技术,而且,两者专利没有相关性,因此自然就没有下文。3 i- A9 |+ ~" |! f$ @4 u
然后就是官司了。
$ V- s$ J( L2 ?8 t$ j6 o6 R5 W2021年德事隆将大疆告上美国法院,要求大疆支付3.67亿美元(约合25亿元人民币)的赔偿。最终,一番法庭诉讼后,也就有了不久前近20亿人民币的赔偿。
$ T; _# l8 R y- ^( S这样的判决,自然大疆强烈喊冤。
0 L( X* V( C5 g: x; I在一份声明中,大疆明确将继续上诉,“大疆不认同此次陪审团的判断。大疆的产品没有使用德事隆的技术,对方是一家军用直升机公司,而我们是一家民用无人机公司,完全不是一类产品……”! t9 ^) [1 N5 m5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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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疆无人机 资料图
, _# ]9 a7 `# o# m3 P+ _4 I(二). w, E4 R {5 p# J
我不是相关领域的专家,但看材料,大疆确实很委屈。
# i8 W( }% n$ S% X1 A& [8 a第一,两家公司,技术有着根本性的差别。
! g" p7 G! H$ _, G4 U9 i9 _毕竟,德事隆主要从事军战斗机的设计制造,而后也偏重在军用直升机领域。而大疆是民用无人机领域,领域明显不同。: h2 ]& }8 l. \ p
比如悬停技术,大疆和德事隆的技术,路径就不大一样。按照一些专家的看法,德事隆公司的悬停技术,悬停过程中需要飞行员的操作,通过控制机械和液压系统来控制飞机;而大疆无人机的自动悬停功能,只需通过手里的遥控器操作即可实现。
3 c/ J7 `3 [$ L作为全球民用无人机的领导者,大疆牢牢掌握着这一领域的核心技术,并在全球拥有超过8,000项专利。$ v" b- T y7 K9 s* `
按照一些业内人士的说法,正因为在民用无人机领域,美国没有公司可对大疆发起有威胁的专利诉讼,因而转向军用飞机科技领域寻找机会。德事隆的做法,就是一个例子。3 g9 N4 n2 }. X0 R* G8 r# S
第二,从时间点看,德事隆专利站不住脚。
2 C4 l. j* h6 L9 m大疆很委屈的一点,就是自己明明技术在前面。6 ?+ l+ Z2 ^ p: r
比如,“自动悬停控制”,德事隆公司2011年7月14日提出申请,2015年10月19日获得批准。$ [6 |& s0 T# D x
而早在2009年,大疆公司在其XP3.1飞控系统中,就公开使用了德事隆公司声称侵权的悬停控制技术,比德事隆提出专利申请的时间,还早了有两年。/ ?3 }* d5 k: R) i) N, d5 u/ Z
后来申请的专利,要求早使用该技术的公司,赔偿相关损失。显然,这样的专利侵权,在事实上缺乏合理依据。" }9 |5 R- T! P" F- ~9 N* M
第三,德事隆的专利,不具备创新性和有效性。
2 ]+ b' G7 ]# [6 ~更要看到,德事隆申请的两项专利,还并不是两个已用于实践的现成技术,而是两篇出自前贝尔公司工程师之手的科研文章,主要用于学术理论目的。
% L6 h k( J6 W8 T& B* a. L这两项技术,在中美两国的学术期刊也经常有讨论。
* Y* h; V. G; z也就是说,不管是德事隆还是贝尔,都不曾基于这两项专利基础上,量产过任何消费级的民用无人机。3 N+ U1 [! e% v% f
事实上,从专利角度来看,这两项技术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成为现有技术,并不存在任何可专利的内容,专利应是无效的。
' V3 T: |4 j- o M C8 U但为什么德事隆还是要发起诉讼?+ E7 P5 h7 L( a1 [
原因不得而知,但不容回避的一点,就是一些西方人喜欢用的专利陷阱。
# V1 ~' Z) R" _+ z2 R- z8 \* W2 B即通过恶意申请获取他人技术相关的专利,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诉讼或索赔的行为,目的是为了阻碍、排除竞争对手,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或市场优势。2 h% S1 _' \* i* f
同时,德事隆还利用了美国国内现在的反华情绪,在大疆身上泼脏水,然后引导陪审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决。
; ?3 m+ Z9 ], X& ~7 C: x: H6 @- ~比如,在专利庭审中,德事隆一直强调大疆是一家中国公司,还被美国列入出口管制黑名单等与案件无关的信息,按照一些观察人士的话说,就是希望煽动和利用反华情绪,争取到对自己有利的判决结果。6 q( T# S; i+ j( J. m4 R
美国法制评论媒体《法律之上》(ABOVE THE LAW),在一篇文章中就指出:“虽然很难准确知道,这些信息对陪审团产生了多大影响,但一家美国军方批准的著名军用物资供应商,和一家被列入美国政府禁令名单的中国公司,这样的对比,还是会很大程度上影响陪审团在此案中的观点。”: |; h) W8 A# A6 W7 ~& G
这样的操弄,大疆自然输得心不服口不服!
# ?5 z+ E ]* ^1 p还是那句话,你发展强大了,你有了全球影响力,你就成了美国某些人的眼中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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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7 E& D3 }% r) ]美国山姆大叔 漫画图
4 f/ n. d, p0 D1 x- v( r% k(三)
! b) P6 r$ m4 o# }4 L值得警惕的是,这只是美国对大疆下黑手的第一步,不排除德事隆等其他公司,借助其他的所谓专利,继续对大疆下手。
3 R" V" P; m0 a# I- X7 u同时,也不排除其他美国公司,借助这种方式,对中国企业展开恶意狙击。" P' M& C+ Z9 P2 h
如果中国企业服从裁决,那意味着巨额的赔偿,甚至失去相关的市场。如果中国企业不服从裁决,不作出巨额赔偿,那美国可能对中国企业施加更严厉的制裁,乃至全球的“长臂管辖”和绞杀。$ X4 I' b9 _" O
坦率地说,大疆输掉了官司,可能也确实大意了,认为美国是法治社会,哪知道还能搞出这样一出?
6 o! A+ k1 `: w h怎么办? n. ?4 x* O+ I* t: o8 ?2 r
完全我的个人看法。
6 k/ E7 Q+ o8 h& r, I1,上诉,坚决上诉。% L- X- T7 r( z+ J
大疆这次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聘请更精干的律师,坚决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忍气吞声,只能助长对方的得寸进尺;主动进攻,才能让对方不敢过于嚣张。我们不能完全相信美国法律,但还是必须穷尽自己的所有手段。
) P5 k% D% n5 m' P8 H# P. M2,不能默不作声,也要争取舆论支持。* P9 I; x% D4 R* i$ Q4 L
虽然美国的舆论风向,我们也是知道的。但这样明显的证据,美国陪审团视而不见,还是让人震惊。这也提醒我们,不管是大疆,还是华为,还是其他中国企业和机构,必须切实要加强外宣工作,至少要让美国舆论知道,他们蒙受的不白之冤。
2 M5 q% m I3 p, i4 z! ?- X不指望美国人支持我们,但至少也让全世界看到,美国有些人的两面嘴脸。! r" L. v: o$ l, o
3,采取手段,进行法律博弈。
' O& H; n& v! }' z1 a# i4 X美国有美国的法院,但中国也有中国的法律。我觉得,如果美国法庭这样枉法,那中国法律就应该站出来伸张正义。* _$ z P! b. c
华为就干过一件比较漂亮的事情。此前,IDC拟授权给华为的专利许可费,远远高于苹果、三星等公司。当华为不接受时,IDC将华为起诉至美国特拉华州法院,并向美国国际贸委会(ITC)起诉,称华为侵犯其7项标准必要专利,请求对华为启动“337调查”,并禁止华为制造、销售、进口相关产品……( Q2 ~8 @& ]% Y4 b+ w
华为也没客气,当即将IDC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IDC违背了其承诺的义务,请求法院判令其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确定IDC就其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华为的许可费率或费率范围。
5 a5 I. p# k; o; L' Z% H6 ^最终,深圳中院裁定,美国IDC公司构成垄断,须赔偿华为公司2000万元。IDC不服,上诉至广东高院。后者于2013年10月作出终审,基本维持了一审的裁决。9 t! J3 B9 H3 V' X3 h* t( F& F; V
后来,又经过一系列的博弈,华为和IDC最终达成和解。9 G8 ?- i' n: P
当然,法律手段不是枉法,而是让判决更加公平公正。而且,也要看对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如果对方就是碰瓷,就是耍流氓,我们也要更要针对性。
& K2 U+ w, f9 Y4,中国政府也须未雨绸缪。
- H& S1 m3 Q5 l1 r上面讲了企业层面,政府怎么办?
! d: ^. I3 F7 b( K l$ c我觉得,也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枉法的手段,我们肯定不会去做;但针对外国枉法的做法,我们要坚决的斗争。
4 t1 [- I$ h2 H) b! U% y企业的资源毕竟有限,但政府手里肯定有很多工具。中国这么大的体量和影响力,美国有些人也不得不有所忌惮。: Q Z3 s; i- \3 ^5 \! \1 l
我们不惹事,肯定也不怕事。来而不往非礼也。
6 P; u5 h: {2 A- j z这也提醒我们,中国创新的潜力,美国一些人对中国企业的忌惮。
* D' S7 _# f# _# ?3 I* V/ I可以肯定的,我们越是发展,人家越是忌惮;但人家越是忌惮,我们越是要清醒,要冷静,要苦炼内功,要利用好全球资源全球市场发展自己,提高国际竞争力。
9 v1 y/ N, _: M) K( A. r! _( s/ A1 U这是一场艰巨的斗争,但面对残酷的现实,必须居安思危,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
8 @: F1 K3 k& \8 ~7 P7 M风物长宜放眼量,做好最坏的准备,争取最好的结果吧。中国这样,中国企业,也是这样。
6 t% r9 P) a. P4 H" y# |2 E来源:牛弹琴$ S/ s, C/ k/ r7 X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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