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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刑满释放人员以 " 刑满释放 " 为标签吸引流量、做 " 励志网红 " 并直播带货、经营粉丝群的网络现象受到关注," 刑满释放人员可否当励志网红 "" 多平台回应刑满释放人员变励志网红 " 话题登上热搜。1 i) c9 k- j! s, v5 V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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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F& ]' b$ B8 ?8 |1 月 22 日,"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 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表示,近期已全面排查清理以 " 刑满释放 " 为标签的搞笑、卖惨、博取流量的不良网络视听内容。截至 1 月 21 日晚,共排查处置违规账号 222 个,清理违规内容 3345 条,下架相关话题 207 个。
4 {' t' ^* A; b5 `7 G多位专家、律师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相关治理并非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歧视或再就业权利的剥夺。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次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以刑满释放为标签去吸引流量、再变现,并不意味着刑满释放人员不再具有做博主、主播的资格。
' ]. Y* Z( E. }+ M$ B' w, t全面清理排查后,以 " 刑满释放 " 为标签人员的直播带货行为得以规范。朱巍认为,下一步应是呼吁相关部门明确互联网营销师下属 " 直播销售员 " 新工种的准入门槛。! v& ]$ D+ n& }2 G$ u
全面排查
1 P; H: n' A1 u: B处置涉 " 刑满释放 " 违规账号 222 个
+ u+ a' e a1 n$ d& N$ ?1 月 18 日," 网信中国 " 微信公众号推文宣布,为营造喜庆祥和的春节网上舆论氛围,中央网信办决定即日起开展为期 1 个月的 " 清朗 · 2023 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 " 专项行动。其中涉及,持续巩固 " 饭圈 " 治理成果,切实维护良好网络文娱生态,集中整治各类不良 " 网红 " 问题,严肃处置存在炒作劣迹行为史、刻意扮丑等问题的 " 网红 " 博主,查处炫耀服刑经历、美化服刑生活的所谓 " 励志网红 "。2 k/ X' T& Z( U# `
1 月 22 日,"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 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表示,近期,广电总局迅速部署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广电局,组织抖音等重点网络视听平台立查立改,全面排查清理以 " 刑满释放 " 为标签的搞笑、卖惨、博取流量的不良网络视听内容。截至 1 月 21 日晚,共排查处置违规账号 222 个,清理违规内容 3345 条,下架相关话题 207 个。
3 V* h7 r7 `/ @; e( K% g据悉,本次排查,各网络视听平台在账户信息上,强化对相关用户的头像、昵称、简介、背景图等基本信息审核力度,如:账号在用户名及简介中使用 " 刑满释放 "" 出狱 "" 服刑 " 等表述,平台强制对账号进行用户资料重置,同时限制用户修改用户资料 7 天。在关键词上,围绕搜索、评论等环节,梳理汇总 83 组关键词对直接搜索内容、搜索联想词等进行严格限制,严防相关违规信息展现。
2 z! T. p8 J% _8 V% i8 e0 ]律师解析:6 ]3 E: X V- W' ]( t5 R
这不是歧视 是对公民一视同仁的要求6 b9 H6 I! ?2 T1 s$ V3 r
刑满释放人员就不再能做博主了吗?专家给出的答案是,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做博主、主播进行分享、创作,但不能以 " 刑满释放 " 为标签进行流量的吸引。4 V2 v6 @ Y; {% {, }* W1 i" J
" 这不是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歧视,也不是对刑满释放人员参与网络直播权利的剥夺,而是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的要求。"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邓千秋律师对红星新闻记者说道。! l9 Y. k1 Q) x* |6 |# l* y+ }
邓千秋表示,《监狱法》规定:" 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其他公民有参与网络直播的权利,刑满释放人员当然也享有这样的权利,可以依法进行网络直播,点评热点事件,分享生活的点滴感悟,推荐好看的文章、有用的商品等等。但是,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进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的,不得 " 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 信息。刑满释放人员借网络直播之机炒作其曾经的犯罪劣迹和 " 服刑生活 ",贴上 " 刑满释放 " 的标签进行哗众取宠的,违反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应受到处理。" l" S) p, ?! `8 ?8 x;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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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i# i( ^* ^0 R5 I# e' B2 @/ \! C7 \↑某主播的短视频账号 资料图' U$ c: m+ l" ]* @
2022 年 4 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网络直播平台在主播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对政治立场不正确、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 s% f" E3 `/ k" G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表示,坚决抵制刑满释放人员通过短视频和直播博取流量,将定期对涉及刑满释放人员的违规内容进行复盘,组织相关审核和运营人员进行专题学习,探索建立恶性刑事案件犯罪人员身份识别机制,严防此类人员利用网络视听发表不良内容,产生重大负面舆情,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视听空间。9 ~# ~, ?% a3 P
" 这并不是说刑满释放的人员就不再有做博主、主播的资格,但是相关账号以‘刑满释放’为标签引流、炫耀这种经历的,还有一些有 MCN 公司在背后运营来获取流量的,毫无疑问是有问题的。这次行动也从政策角度表明了,这属于一种违规的信息。" 朱巍说道。
- x5 |" N6 ?6 }3 P8 c0 u1 Y+ W' w专家进一步呼吁:3 H: Z/ f* l1 y
明确新职业 " 直播销售员 " 准入门槛
, h k8 A/ F+ t1 G3 F9 y2020 年 7 月 6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 11 个新职业,其中互联网营销师下面的 " 直播销售员 " 工种成为本次颁布的国家新职业,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引发关注。至此," 电商主播 "" 带货网红 " 的正式职业称呼定为 " 直播销售员 ",以引导带货主播向职业正规化发展。
: o, q a- T2 ` O* t朱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主播是一个出现在公共领域中的社会形象,其代表的不仅是一个普通职业,更是需要打造人设来进行对外表演的特殊职业,并会对粉丝产生影响。
- B# y3 {7 b6 z7 j# o# M" n朱巍表示," 刑满释放 " 标签主播在进行相关直播的时候,会用一些特殊语言,平台识别存在困难,在行为、内容规范之外,更应在准入门槛上有所设置。
: W9 W$ M& C6 O# i Z& o朱巍说,目前,互联网营销师正在全面培训并颁发相关资格,以后需要培训和持证上岗。他进一步呼吁,如果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者进入这一行业,对用户价值观的传递和保护将起到一个重要作用。$ m: h1 i5 Y) H5 e8 ]: Y
" 不是所有行业都是一样的,主播是一个标志性的行业,对外具有巨大的话语权,其内容的表达所带来的流量是可以变现的。那么这种职业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者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甚至再狭小一些,是无故意暴力犯罪记录证明,或者规定有几类犯罪是不行的。我觉得会更妥当一点。" 朱巍说道。
7 [/ V6 d4 n( I0 j% k" Y1 L红星新闻检索相关培训机构的报名资格发现,新职业直播销售员报考资格中并未明确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其报考需满足条件为,年满 18 岁、" 热爱新媒体、电商直播行业 " 以及 " 身心健康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 J3 c0 y" T m
红星新闻记者报道- ~7 i9 b: j! I0 w) n
责编 许媛 唐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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