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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纪检监察网 5 月 24 日发布通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兰志才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称兰志才家风不正、家教不严,执纪违纪、执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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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纪委监委的通报称,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兰志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 T) P* P1 K9 i1 U6 ?7 T. h经查,兰志才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家风不正、家教不严,执纪违纪、执法犯法。与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J/ q: c' p2 [' z! |: r! L
兰志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兰志才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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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Z1 E# q' r+ k公开信息显示,兰志才,男,壮族,1967 年 11 月生,广西忻城人,1988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3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 C. T8 j, X" F$ S) L, u9 f曾任南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贵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 X( N; u5 m1 E; {2014 年 12 月,兰志才任广西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0 x0 `1 s1 r+ I' j4 H
此后任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2021 年 1 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之后晋升一级巡视员。
% j0 ?. r e8 r0 q5 A& e: n+ k2022 年 12 月 17 日,兰志才被官宣通报被查。
0 l: K' h6 q4 P, b# _! ^1 q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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