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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刑满释放人员以 " 刑满释放 " 为标签吸引流量、做 " 励志网红 " 并直播带货、经营粉丝群的网络现象受到关注," 刑满释放人员可否当励志网红 "" 多平台回应刑满释放人员变励志网红 " 话题登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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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j. q7 d% ?0 y1 月 22 日,"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 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表示,近期已全面排查清理以 " 刑满释放 " 为标签的搞笑、卖惨、博取流量的不良网络视听内容。截至 1 月 21 日晚,共排查处置违规账号 222 个,清理违规内容 3345 条,下架相关话题 207 个。4 M* V' Q8 ^/ P. ?0 K6 ?6 ^
多位专家、律师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相关治理并非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歧视或再就业权利的剥夺。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次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以刑满释放为标签去吸引流量、再变现,并不意味着刑满释放人员不再具有做博主、主播的资格。7 C/ g# g$ B- O* ^% D
全面清理排查后,以 " 刑满释放 " 为标签人员的直播带货行为得以规范。朱巍认为,下一步应是呼吁相关部门明确互联网营销师下属 " 直播销售员 " 新工种的准入门槛。
) n) S) R: N" ~1 o" O全面排查
" U( g+ E+ s$ d, ?" ?2 n处置涉 " 刑满释放 " 违规账号 222 个
( U' V0 n1 X# }" X) y: ]) [1 月 18 日," 网信中国 " 微信公众号推文宣布,为营造喜庆祥和的春节网上舆论氛围,中央网信办决定即日起开展为期 1 个月的 " 清朗 · 2023 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 " 专项行动。其中涉及,持续巩固 " 饭圈 " 治理成果,切实维护良好网络文娱生态,集中整治各类不良 " 网红 " 问题,严肃处置存在炒作劣迹行为史、刻意扮丑等问题的 " 网红 " 博主,查处炫耀服刑经历、美化服刑生活的所谓 " 励志网红 "。+ r7 [6 }9 K, D% }: q8 h
1 月 22 日,"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 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表示,近期,广电总局迅速部署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广电局,组织抖音等重点网络视听平台立查立改,全面排查清理以 " 刑满释放 " 为标签的搞笑、卖惨、博取流量的不良网络视听内容。截至 1 月 21 日晚,共排查处置违规账号 222 个,清理违规内容 3345 条,下架相关话题 207 个。
8 L+ H/ x& r- i7 W0 K# V) ~( B据悉,本次排查,各网络视听平台在账户信息上,强化对相关用户的头像、昵称、简介、背景图等基本信息审核力度,如:账号在用户名及简介中使用 " 刑满释放 "" 出狱 "" 服刑 " 等表述,平台强制对账号进行用户资料重置,同时限制用户修改用户资料 7 天。在关键词上,围绕搜索、评论等环节,梳理汇总 83 组关键词对直接搜索内容、搜索联想词等进行严格限制,严防相关违规信息展现。
( W. m/ Z, P7 A8 ?/ _/ u+ c律师解析:- M- A, A; _5 Q7 Z9 b; s# e
这不是歧视 是对公民一视同仁的要求! }1 g1 E4 h, N/ @
刑满释放人员就不再能做博主了吗?专家给出的答案是,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做博主、主播进行分享、创作,但不能以 " 刑满释放 " 为标签进行流量的吸引。
$ V: t7 o- c% [3 L" 这不是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歧视,也不是对刑满释放人员参与网络直播权利的剥夺,而是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的要求。"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邓千秋律师对红星新闻记者说道。
' ~) p; t! P6 k+ E2 C3 F' Q4 z5 o邓千秋表示,《监狱法》规定:" 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其他公民有参与网络直播的权利,刑满释放人员当然也享有这样的权利,可以依法进行网络直播,点评热点事件,分享生活的点滴感悟,推荐好看的文章、有用的商品等等。但是,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进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的,不得 " 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 信息。刑满释放人员借网络直播之机炒作其曾经的犯罪劣迹和 " 服刑生活 ",贴上 " 刑满释放 " 的标签进行哗众取宠的,违反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应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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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主播的短视频账号 资料图+ k! L# u6 P0 {$ W7 q
2022 年 4 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网络直播平台在主播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对政治立场不正确、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 Q$ g! R$ [) B! C. u$ r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表示,坚决抵制刑满释放人员通过短视频和直播博取流量,将定期对涉及刑满释放人员的违规内容进行复盘,组织相关审核和运营人员进行专题学习,探索建立恶性刑事案件犯罪人员身份识别机制,严防此类人员利用网络视听发表不良内容,产生重大负面舆情,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视听空间。! F" l5 F. I" @: _2 a! y
" 这并不是说刑满释放的人员就不再有做博主、主播的资格,但是相关账号以‘刑满释放’为标签引流、炫耀这种经历的,还有一些有 MCN 公司在背后运营来获取流量的,毫无疑问是有问题的。这次行动也从政策角度表明了,这属于一种违规的信息。" 朱巍说道。+ [+ \% \" ?# ^( p4 d0 {9 Z9 @
专家进一步呼吁:
! c: M, q; _$ L8 f" l, T: L明确新职业 " 直播销售员 " 准入门槛3 x' B6 C6 Q4 q/ m) k/ G \
2020 年 7 月 6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 11 个新职业,其中互联网营销师下面的 " 直播销售员 " 工种成为本次颁布的国家新职业,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引发关注。至此," 电商主播 "" 带货网红 " 的正式职业称呼定为 " 直播销售员 ",以引导带货主播向职业正规化发展。" G( A2 P. h9 _! U: R& U( B
朱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主播是一个出现在公共领域中的社会形象,其代表的不仅是一个普通职业,更是需要打造人设来进行对外表演的特殊职业,并会对粉丝产生影响。
" j3 b) M. o! R! A0 }1 _# k4 i# x1 C朱巍表示," 刑满释放 " 标签主播在进行相关直播的时候,会用一些特殊语言,平台识别存在困难,在行为、内容规范之外,更应在准入门槛上有所设置。* ~, I, ~% D7 u2 K( o- h2 v
朱巍说,目前,互联网营销师正在全面培训并颁发相关资格,以后需要培训和持证上岗。他进一步呼吁,如果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者进入这一行业,对用户价值观的传递和保护将起到一个重要作用。
8 k, ^% s4 K/ i8 f" 不是所有行业都是一样的,主播是一个标志性的行业,对外具有巨大的话语权,其内容的表达所带来的流量是可以变现的。那么这种职业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者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甚至再狭小一些,是无故意暴力犯罪记录证明,或者规定有几类犯罪是不行的。我觉得会更妥当一点。" 朱巍说道。
8 Y. m! }1 G* ]3 W5 y) F红星新闻检索相关培训机构的报名资格发现,新职业直播销售员报考资格中并未明确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其报考需满足条件为,年满 18 岁、" 热爱新媒体、电商直播行业 " 以及 " 身心健康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 }7 A0 m8 Q& n! E* X" h
红星新闻记者报道
: H" q# d, `5 p) }0 C责编 许媛 唐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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