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 月 3 日,上海,胡女士发文称在 Nike 上海金科换季优惠店 2 号试衣间换衣服时,4 分钟内被偷拍 3 次:第一次发现后以为是对方不小心,胡女士表示试衣间里有人后手机收了回去。结果 10 秒后手机再次探入试衣间,胡女士意识到自己被偷拍,便大声制止,并打电话让外面的家人堵住试衣间的人,但是没来得及堵住。
# l `4 T9 Z$ l% D& Q6 u# E1 U3 t1 |) I% ^0 L5 O" T- S
# G6 L5 c- W. r8 D3 E: r
5 L/ S- D1 B- x
图源:当事人账号
3 G) x9 U+ \& W( w" W/ C) z0 p胡女士从试衣间出来后只看到了 Nike 的男员工以及自己的家人。报警后通过监控发现该员工这段时间一直处于试衣间走廊的监控盲区。员工表示事发时试衣间没有其他人,当时自己在 1 号试衣间门口,没有偷拍,并拿出自己的手机供查验,但该员工的手机与在试衣间偷拍的手机明显不同。
C) Y0 d9 o; x6 k+ P
1 ?$ @4 J8 H0 h" ^! r
6 X) N) T8 s; ~/ `' \
d% P2 u" Y+ `; {# L9 R( W% g# R! M图源:当事人账号' z8 T1 j: t3 o' R
在随后与店长沟通时还被报警说影响店铺生意。胡女士称事后翻看自拍照时又发现有偷拍手机。目前自己状态很不好,希望能和 Nike 总部进行沟通,让店铺整改道歉,使女性的隐私得到保障。; H3 I* y! M3 P2 x# w
当事女子发声:请 Nike 给一个说法!6 E7 g% I% z8 s1 w' |2 ?, T
8 W7 n4 P; l- {/ \
7 F3 O( y6 E" m4 N
) c; ~; |, o9 b% P" Q4 i) d6 R
5 月 7 日凌晨,当事女子于其微博发布了事情经过。
% J# i* O& e3 O" h" a全文内容如下:0 D4 ^; t$ e# l9 R. s; U- s2 i; j" \
2023 年 5 月 3 日 19 点左右我和家人到上海汇智耐克店买衣服,我挑了女士运动内衣,短袖和运动裤三件衣服,50 分左右进了 2 号试衣间,53 分 45 秒左右换好运动内衣以及裤子(时间清晰因为我在试衣间对镜自拍,照片详情有显示时间)54 分左右我看到试衣间外面左边底部探入一手机摄像头,我大声尖叫,他的手机立马收回,我没在意,以为是别人不小心的,但已经心生戒备,10 秒后同样的位置再一次探入手机摄像头,我立即大声制止,喊道你在偷拍什么!- ]- a" h8 w. A; C+ y; [; C) F
第一时间也就是 19 点 56 分我给家人打电话说堵住试衣间出去的人,有人偷拍,但是没来得及堵住,我出了试衣间并打电话报警,我认为店铺有摄像头,这个人无论如何都跑不掉,当时从试衣间出来,我看到了当时试衣间接待我的男员工以及我的女性家属,当晚经警方同意查看监控后,该员工于 19 点 51 分 -19 点 55 分左右全程在试衣间外的走廊处,此处为监控盲区,同时据该员工自己承认他蹲在 1 号试衣间门口,手里也确实拿着手机,我看到的偷拍手机是他的手机,该员工也表示在我尖叫的时候没有其他人在试衣间门外,但他说自己是累了划水摸鱼蹲在试衣间门口,没拍照,把自己手机拿出来让我查,但给我查的手机和我看到偷拍的手机不是同一部,除了我亲眼看到的两次,还有试衣间自拍时也正好拍到了偷拍手机,除这 3 次外,我合理怀疑在更换运动内衣以及裤子时半裸被偷拍!, s' u. R, A. L$ W( e2 k; u4 `
更离谱的是,他说他只蹲过一次,那意思是我拍到的是别人的手机???全程在试衣间的你看不到吗?口径前后不一致,我不理解女顾客在换运动内衣和裤子,男员工蹲在试衣间外面,手里拿着手机,摄像头对着我是什么意思?! k) w$ [& b1 o% [2 e4 J8 h
请 Nike 给一个说法!1 次手机摄像头是偶然,那频频出现的第 2 次第 3 次呢???都是偶然?谁敢在这样的试衣间试衣服???第二天我和我朋友去店里试衣间准备以同样的角度看看他能拍到啥,让我震惊了,试衣间里面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前面以及后面都能看到。目前我已打过 Nike 售后客服以及邮件投诉,请 NIKE 给我一个说法和解决方案!!) h. C. @: Q+ k, R+ G, P
律师解读:
: N* X4 d( O* W9 ?, g, S5 H% Z这家耐克店难逃其咎
2 Z) ]+ t5 [& K( ~2 R% m4 p对此,律师怎么看?头条号法律认证律师 @马玉珍律师 对此事解读:7 l e% \5 G& s* S4 ?* [' ~
1、胡女士在试衣间试衣服,却发现偷拍的手机伸了进来,真是恐怖。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这位男店员是最可疑的。
$ h+ N$ ?4 E/ V) i$ r4 y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5-10 日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 @# h c: M: W* O4 ^; Z3 T- D
具体到本案中,男店员若在试衣间进行偷拍偷录,应当受到应有的惩罚。
2 E3 f8 x' v1 G* _& n2、男店员若真的偷拍,还需要确定其偷拍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变态心理,还是将其偷拍内容进行传播。如果真的将偷拍的涉隐私照片进行传播,还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 `. V2 b' r0 v# o+ E; f根据《刑法》第 364 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W4 w8 \ U( P* j
当然,看男店员熟练地躲避监控的样子,很可能是偷拍老手,若其是以牟利为目的的偷拍,或者将照片、视频等文件在网络上进行贩卖,涉嫌构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9 d1 E1 R1 q4 c" m! A& j根据《刑法》第 363 条,根据其情形的严重程度,最低可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可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3 G: m" t6 N& O) I$ |/ s$ g
3、这家耐克店也难逃其咎。0 ?3 O! E* W' y/ d' _
男店员是这家店的员工,而服装店作为经营场所,对顾客的人身和财产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提供服务时,应当保障顾客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 R- r% \3 H- e5 x8 O: y" t具体到本案,试衣间走廊存在如此明显的监控盲区,招聘的员工又是偷拍的老手,可见该门店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存在一定过错,需要对胡女士进行道歉和赔偿。
7 u; J- y8 {9 e7 b' ]) t3 X" g Y& |将这些阴暗的坏人拉到阳光下!不要以为躲在暗处就可以为所欲为,法律会平等对待每一个心存邪恶的人。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试衣时千万要多加警惕,防止隐私泄露。/ L; W# u( x, Q# x& ~
小编提醒:
2 O7 ?, V) l/ `: ~* Y: ?, C6 [试衣环境本应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私密空间,作为店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护顾客的试衣隐私,这个问题并没有性别之差,任何一位顾客都不愿意将自己换衣的过程暴露在他人眼皮底下。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