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集体“闪电”离职!
5 A" k+ f6 L- I8 G/ j2 t; i 中国基金报记者 文夕 - p( F% E4 V R+ T+ H
被揭露财务造假8年、虚增利润26.3亿而遭到重罚的*ST奇信又遭遇尴尬局面。
0 p' T( \: q j4 K( a& Z 4月22日,*ST奇信连发三份公告,该公司财务总监马计,董秘谭强,证代余丽丽,近日均以个人原因为由辞职。辞职后,三人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 y0 e8 b; G! `9 e( M
值得注意的是,马计与谭强在2022年7月14日入职*ST奇信,任职时间不足一年。而余丽丽更是仅任职4个月出头。 ' e2 j- C$ Q3 q D8 S
就在几天前,*ST奇信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在IPO前后长达8年时间内,*ST奇信财务造假虚增利润金额高达26.3亿元。该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而且还面临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 5 n8 H) f5 M2 j1 a% w
任职时间不足一年
$ a* q# z; u1 y$ t 22日,*ST奇信连发三份公告称,财务总监马计,董事、副总裁、董秘谭强,证代余丽丽,近日均以个人原因为由辞职。辞职后,三人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而由于董秘职务空缺,*ST奇信暂定由董事长张浪平代理董秘职务。 7 y& n+ R) {( d$ ^" M1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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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马计、谭强入职*ST奇信均在2022年7月14日,并且二人在财务与信息披露领域,均具有较深经验。 e0 ]# ^% b, |( j0 h
$ T) t% C. k0 |8 z 其中,马计则是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自2014年-2019年,在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任职,而后在2019年-2022年5月任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区域集团)财务总监。自2020年10月28日至今,任职河北南瞻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 M; }6 h3 U5 r) J8 [1 X
另外,谭强自2011年开始先后任职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兼行政总监、广东东篱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兼副总裁。
# U6 i+ J7 {5 V+ r7 _5 j 但上述二人在*ST奇信任职时间仅10个月左右,而公司证代余丽丽更是在去年12月12日才入职*ST奇信,任职时间仅4个月出头便闪电辞职。
- B/ e5 ~, E& m9 P 自去年7月以来,在面对监管层面的回复方面,*ST奇信承受着巨大压力。仅在监管函件方面,*ST奇信收到5份监管函件,关注事项涉及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等。而且*ST奇信在此期间申请延期回复11次,原因为“相关事项尚需作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 y: B+ S2 m* R: Z
连续8年财务造假
/ t7 d6 j* H$ Y; N% } 事实上,在高管批量离职一直被市场视为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风向标。此次*ST奇信三位中高层管理人员短时间内“跑路”,与公司当前面临的严峻状况有着密切关系。 , G& R" Q7 t" B
/ W; u) \- y5 p$ l( F3 Y% U+ L 就在4月20日,*ST奇信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告知书》。经证监会调查,*ST奇信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两大类违法事实。 . x. L3 n3 ?( F# T) K# @9 L" y, U
根据《告知书》显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主要指*ST奇信财务造假,采用多种手段虚增收入、利润等,而且时间跨度长达八年,一直追溯到IPO前,也就是2015年递交的招股书中三年报告期,即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的报告期。 . @) K7 H8 `& b- _6 J
据了解,从2012年开始一直持续到上市后至2019年,*ST奇信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体外支付少计费用等多种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成本、少计成本、少计成本等,最终虚增利润。
: y8 o: }; Y: S5 U5 X+ Q6 z! {0 m 在财务数据造假的8年时间内,*ST奇信虚增利润均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0%以上。整体来看,上市前,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在127.21%~162.94%之间;上市后,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在2019年最高达到242.64%。
, ]) U1 O. t6 L" w4 Z5 V 据统计,*ST奇信2012年至2019年虚增利润高达26.30亿元。证监会调查显示,各年度的虚增利润均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0%以上,那么这意味*ST奇信造假的八年,各年度均处于亏损状态,未实现盈利。
# u7 h$ {0 Q* Z* G' y 此外,在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数据造假,致使*ST奇信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也存在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 P* E& {0 K: W5 o; Z6 H! T1 @
2020年3月31日,*ST奇信公告《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4月3日,*ST奇信公告《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其中所含2017年、2018年财务数据存在前述《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重大虚假内容。当时,*ST奇信完成“20奇信01”的发行,募集资金2亿元。 : O6 t: A" H1 H( M& ?/ ]/ N
*ST奇信上述事项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5.2 条第(三)项及 9.5.3 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 L" r" r g V4 J+ q0 P1 | 面临双重退市风险
; ]) H8 [7 k( _- U 实际上,*ST奇信的风险早已多次暴露。 0 ^" |% t7 i x7 j2 f
2022年3月16日,*ST奇信公告称,近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智大投资、叶家豪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江西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叶家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涉及信息披露违规等问题。
" {0 |& {4 x9 y, j, D3 P8 x3 A 2022年3月31日,*ST奇信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立案告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而且在2022年4月30日,*ST奇信2021年年报显示,公司财报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 y, C2 D$ T6 T+ D' K5 K" a' T3 d7 [
值得主要的是,在2022年4月26日,*ST奇信当时的副总裁、董秘涂鸿文辞职,理由为“个人原因”。 1 `- f5 }2 t4 S( N# \4 ^& t. M
资料显示,涂鸿文此前在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文化),相继任职投资总监、证代、董秘,而在2021年3月入职*ST奇信,并在2021年11月24日被聘任为*ST奇信董秘。其在*ST奇信董秘位置上任职时间仅有半年便“闪电”离职。
- c& l% f: \, \. R, t, K$ \) _& U- e 而*ST奇信自2022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 O" I5 U" R n+ ]) F' y 据了解,*ST奇信主营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业务范围涉及公共建筑如写字楼、商业综合体、文教体卫设施及精装住宅等领域。
* T$ M+ J$ s( z3 o) M* J0 [, F) X1 i 在连续8年财务造假后,或许是虚增利润难以为继,*ST奇信借房地产市场变化和疫情期间,对财务报表“洗大澡”。公司自2020年起开始亏损,2020年归母净利润亏损5.55亿元,2021年亏损继续扩大至17.48亿元。这也彻底揭开了*ST奇信的“遮羞布”。
- Z" m+ U4 S2 e1 G 在2021年末,*ST奇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首次为负,达到-2.32亿元。而据该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其预计2022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600万元至-6800万元。即将构成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的退市指标。 . e* J0 x* f) ?+ i- x/ I% F
根据《告知书》风险提示,*ST奇信除了本次重大违法退市风险意外,还面临财务类退市风险,面临双重退市风险。
9 |' ?5 A @( n: y4 A: i, X w _& } 保荐工作是否尽职?, G2 d/ v0 s( m8 ]+ a! O
需要提及的是,*ST奇信于2015年12月登陆A股,保荐券商为安信证券,IPO报告期为2012-2014年、2015年上半年,安信证券的持续督导期为2015-2017年。
6 d+ _7 D3 `- W5 Z4 X3 P* r 不难看出,在*ST奇信连续财务造假的2012年-2019年期间,安信证券大部分时间处于“陪伴状态”。作为该公司IPO项目保荐人及持续督导券商,安信证券的其调核查等保荐工作尽职情况不免令人生疑。
8 q6 |5 a2 J1 [1 W% ?. h: H 根据*ST奇信IPO时适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ST奇信显然不符合该要求。
# ?' [/ `) Z! | 同时该法条规定,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ST奇信除去造假利润后,净利润为负值,显然达不到发行条件。此次《告知书》已经明确提出*ST奇信涉嫌欺诈发行。 8 V6 u! `# B&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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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今年2月份刚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出现“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与保荐工作相关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的,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暂停保荐业务资格3个月到36个月。 0 Y7 X; r7 T( k+ w6 u; s# h8 _4 h
编辑:舰长1 N; [" }. j q1 r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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