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6.18大促主会场领京享红包更优惠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74|回复: 0

公司伪造瑜伽裤“魔力薇薇”授权书三次上架产品,被判赔18万 ...

[复制链接]

1612

主题

636

回帖

6758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6758
发表于 2023-4-13 12: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苏州
在2023年4月26日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天心区人民法院依惯例推出涉知识产权保护系列典型案例,本期主题商标侵权。: N: I9 j  \% ?- h
特别注意事项:天心区人民法院经省编办批准已成立创谷人民法庭,由其承接了原知识产权审判庭所有审判功能,办公地址已选定在天心区文化广告产业园区内噢!
& t. A6 a2 X6 F7 h7 w4 o% t一公司在淘宝销售非正品“魔力薇薇”瑜伽裤,被品牌方投诉后,平台三次下架其假冒产品,该公司竟拿出假冒“授权书”,并屡次重新上架假冒产品,最终被判赔18万!; d- J3 o5 T9 @0 `1 s1 A/ |
基本案情& Y: c5 }# S' g; T2 m
河北潇行公司是“MOLY VIVI”(魔力薇薇)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的服装、袜、鞋、帽等,该品牌的“魔力薇薇MOLY VIVI”瑜伽裤具有一定知名度。, F$ w8 t2 ]) e
长沙汇妆公司在淘宝平台开设“molyvivi正品开团店”,并销售“魔力薇薇”瑜伽裤。
( n. w; ^+ K0 y/ w  l8 @9 n* I2021年2月,潇行公司以被告汇妆公司构成商标侵权为由,将其诉至天心区法院。
# O  a8 l3 [5 C0 K3 F# t, l2 j对于被告汇妆公司涉案店铺销售带有“MOLY VIVI”标识的商品,原告潇行公司进行了公证实物取证,经庭审比对,取证商品并非原告正品,使用与原告相同商标。0 c) O- Y& ^, g) g" v* }4 w
侵权产品。  本文图片 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微信号
) X; h8 g- J. k5 l$ ?0 \! @: Z5 Y8 P: ?  R, S9 A: E. m) A/ N, @. `
此外,针对被告汇妆公司在淘宝平台的销售行为,原告潇行公司在平台上先后三次进行投诉:
) d* `2 q# L2 N2 Z9 h" @原告第一次投诉后,被告在向平台申诉中提交了一份“原告授权给被告销售”的《授权书》(后原告自行委托鉴定,所加盖的原告公章系伪造),平台认为投诉成立、申诉不成立,遂将投诉链接予以下架。6 z! J! Y2 B( w0 R5 v" q# t3 W
之后被告再次上架新的销售链接,原告发起第二次投诉,被告在向平台申诉中提供了“原告授权给襄阳一家公司”的《授权书》(原告对此亦不予认可,且该授权时间为2020年5月23日,但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15日),平台认定投诉不成立、申诉成立,但仍将投诉链接予以下架。
5 a) g7 A5 l0 ~后被告再次上架链接,原告又发起第三次投诉,被告在向平台申诉中提交了“原告授权给武汉一家公司”的《授权书》(后原告自行委托鉴定,所加盖公章系伪造),平台认为投诉成立,申诉不成立,将投诉链接予以下架。0 p9 E& d1 }  x. Y
庭审:双方辩论 ) g" x1 m5 `( |: |& a
案涉侵权产品销售界面。- a! X. x; j: U" \) R
4 n9 ?& b( S$ D0 w# ~/ f
原告潇行公司诉称:被告汇妆公司连续三次向淘宝公司后台提交伪造的《授权书》,可以证明被告明知销售的是侵权产品,侵权恶意明显,因此诉请:  P7 e  i8 _1 s; F# [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商标权行为;
8 Y2 A1 n6 i' H, @* X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30万元。
4 N) q7 }. c- L' A" c被告汇妆公司辩解:未侵犯原告商标权,涉案商品系从原告代理商以及原告员工处合法购买取得,均系正品,具有合法来源,不知道可能会侵犯原告的商标权,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5 ~" r6 `4 B$ Y+ F  q但是被告未能说明产品的提供者,且未将其在淘宝后台上传的授权文件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 e$ C) C( _& M9 ^9 V! y" I, [8 m原告提交的“仿品认定书”。
2 F0 G$ ]. D* O3 @: \8 K* f4 j0 B# p2 b( N
法院审判- C! z5 U  ]% o) ^
天心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侵害了原告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被告合法来源抗辩,因证据不足不予采信。
* ^! w8 W0 u, `0 W据此作出判决:
. h  ?1 @8 n2 F3 r! ^一、被告汇妆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潇行公司“MOLY VIVI”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8 D% K! T7 E3 I8 N- I' K& T
二、被告汇妆公司赔偿原告潇行公司经济损失180 000元(含合理开支)。7 ~) D, t8 ]8 \% F" U- [* D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 }: [4 _7 _2 U! L7 R法官提醒
9 b( l: d$ F: a2 w1 E魏立宇 案件承办法官:
1 o  s  v1 `2 z经销商品的来源需明确,在面临投诉时,应当引起警惕。' H5 T& j7 h$ @" I/ n1 s
本案中被告主张涉案商品系从原告经销商及员工处购得,但直至庭审尚未能明确供货人身份,故被告主张的来源难以认定。
7 O/ s1 m- Z' ]* x) g) M原告先后三次投诉,被告仍再次上架并销售侵权产品,并未向原告核实授权真伪。作为专门的销售企业,对此应当引起警惕并加强自己的审查义务,故被告的行为不符合合法抗辩成立所要求的善意无过错的主观要件。
" z$ @$ I* r4 S& }( r本案原告在发起三次投诉,并通过诉讼维权,此种维权方式符合纠纷的解决规律,合理利用司法资源。此种维权模式,一是节省了权利人的维权成本,二是能够筛选一部分“主观上不知道是侵权产品”的经营者,让具有侵权故意的经营者无所遁形。
$ |: G4 y& F: @9 ]同时,进行公证实物取证,让侵权指控的证据链非常完整,所以本案权利人的维权路径与方式堪称教科书式,值得学习。
' [, Y) P, [8 u) S# i! n% G, m1 B(原标题:《伪造“魔力薇薇”授权书 三次“硬气”上架侵权产品!法院:赔钱吧你!》)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帖子地址: 

梦想之都-俊月星空 优酷自频道欢迎您 http://i.youku.com/zhaojun9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梦想之都-俊月星空 ( 粤ICP备18056059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6-2-9 01:41 , Processed in 0.067333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Mxzdjyxk!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