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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嘉实绿色主题股票发起式基金2023年2月8日公开发售9 f* X, D) e4 f. H6 r
2023年1月17日,嘉实基金发布嘉实绿色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0 Q' d& I, Z7 e; D; N- q0 M8 } 嘉实绿色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2年12月25日证监许可[2022]3224号《关于准予嘉实绿色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
2 ^4 i5 q$ j ~$ Z1 n% v( l 本基金自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5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8 [3 P* \8 W8 G% \ 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其中发起资金指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参与认购的资金。: `3 P4 n) h' Y1 t- a. \8 C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的具体认购最低限额以各代销机构为准;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
5 j1 J& o3 B# a2 s) d/ F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经登记机构确认的认购份额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确认总份额的50%,且不得变相规避50%集中度要求,对于超过部分的认购份额,登记机构不予确认。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不受上述限制。
% v6 I! L/ t' B: J5 J (来源:界面AI)+ g0 s3 Y6 W" s: i7 V& ~) h&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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