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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V东有一位名叫童三梅的妇女,在一家医院门口捡了一个女婴。之后,她一直将女婴养在家里。孩子8岁的时候,问题来了,孩子要上学,但上学需要户口。于是童三梅就去给孩子办理户口。可她最终没办成,因为她自己有孩子,而当时的法律规定:有孩子的家庭无权再去收养孩子。" o" m( l3 |1 F) l, U6 x
3 v* Y3 `2 [/ W& d 童三梅咨询了很多专家,媒体也很关注这件事,但碍于法律,最后她还是束手无策,无法给孩子上户口。有一位热心的律师从报纸上看到这个消息,就找到童三梅。他向童三梅承诺:“我义务帮你这个忙,把孩子的户口上上。”童三梅根本不信:“那么多专家和媒体都没办法,你怎么可能帮得了我?”律师说:“你就等着派出所通知你去上户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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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A0 b, e! k C6 L4 z# a# J: u0 B 这个律师以孩子代理律师的身份,约了一位同行的朋友,然后一纸诉状,把童三梅告上法庭。他的诉状内容很简单,是以孩子的口吻写的:“童三梅从小收养我,可现在,她却要抛弃我,不养我了,所以我要告她。”法院受理这个案件之后,派人到童三梅所在村庄调查,发现孩子是她从医院门口捡来的,并且养在家里8年了。于是,法院最终判决:这个孩子无亲无友无故,但从小是由童三梅带大的,所以童三梅现在必须要收养这个孩子。能等来这样的好结果,童三梅喜极而泣,对律师千恩万谢。之后,她带着这份判决书去派出所,孩子的户口就顺利上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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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容易被常规思维束缚住。这样的逆向思维,是不是很有智慧?+ F. m" a! \6 s* J, Y;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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