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民日报评论:贪官威胁媒体删除忏悔视频,不知哪来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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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获刑贪官姜某凡在假释期间威胁相关媒体,要求删除其忏悔视频,并称侵犯其肖像权,否则将委托律师起诉,相关事件引发网友谴责。据悉,2020年姜某凡因受贿罪被判刑,该案例及忏悔录像被收入警示片,相关媒体曾进行转载。 : S% Y% J k4 V: T; D0 X
法律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刑人员也有肖像权。但侵犯肖像权一般要具备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这两个条件。就姜某凡而言,在警示视频中出镜,显然得到了本人的同意;传播反腐警示片,更不是为了谋利。而且民法典规定,为实施新闻报道,为维护公共利益,或国家机关为依法履行职责,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何谈肖像权侵犯?
9 `! x% i) e/ J8 o6 g 警钟长鸣,警示常在。反腐倡廉视频作为公开信息,将长期发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重要功能,其作用不止于一时,不因为当事人假释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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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0 f* W: c4 I; F0 \' q: K (图片截图: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 o* T4 |1 |5 W# f4 o2 Q1 }
姜某凡大肆指责媒体,既不懂法,也不讲理,不知哪来的底气。
! B# [9 M# E" s/ x$ I& h7 u$ [ “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家人,感到非常后悔。”在镜头面前,姜某凡曾声泪俱下。忏悔不在嘴上,认罪不在纸上,改过更不在镜头前,关键要看是否能入脑入心,关键要看是否有长远行动。法律给予一些犯罪分子以悔过自新的机会。但假释绝不应该成为悔过自新的终点。收起那些嚣张,老老实实做人,恐怕是姜某凡们余生的唯一选择。 4 ~* l5 T6 [9 |9 E, a
来源:人民日报评论 |